近日,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授予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称号。

近年来,丰镇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科学谋划,形成统一思想,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筑牢发展根基。一是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分管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为全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定好盘子”。二是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检察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及全院大会,统筹谋划,多频次、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协调组织保障工作,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亮眼出彩、落地有声。
二、注重加强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四次重要讲话精神及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内容列为重要学习内容。
三、丰富载体,打造民族团结阵地,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氛围。一是以民族团结进步单位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检察人员互助共学共事,组织检察人员开展民族团结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公园活动,将民族团结宣传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丰富宣传和活动形式。二是打造宣传教育阵地,形成良好氛围。院党组多方筹措资金精心设计打造民族团结活动教育中心,同时在院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和“指尖微课堂”,不定期发布民族团结进步小知识,形成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模式,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是积极普及政策法规。今年以来丰镇市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多次带队分别深入红砂坝西边墙村、浑源夭石咀子村、丰镇市人民公园等地进行民族政策理论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结合送法进校园活动,未检团队到各乡镇中小学进行宣讲时将民族团结知识融入到授课内容中,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向上,健康成长,让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根植于学生心中。
下一步,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促进民族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团结和带领各族干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丰镇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