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 镇 市 八 届 人 大 一次会议文件(二十七)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7日在丰镇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四年里,在市委和上级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一、立足高站位,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一)打好维护大局稳定“持久战”。践行新时代检察“枫桥经验”,畅通检察环节的诉求渠道,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①、提供远程视频接访服务、设置检察长信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95件,均已做到及时分流、办理和答复,连续多年保持涉检舆情事件“零记录”。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管活动违法等,发出检察建议书及纠正违法通知书4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6件。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展现检察温情,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9.7万元,定期对受助家庭进行回访,及时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二)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战”。开展线索核查自查工作,对于受理的36条线索分别向乌兰察布市检察院扫黑办移交1条、向丰镇市纪委监委移交9条、向集宁区纪委监委移交1条、向丰镇市公安局移交25条。依法严格审查把关,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6件74人,批准和决定逮捕涉恶案件4件10人;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0件63人,出庭支持公诉4件31人。坚持“一案一整治”,参与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7件。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协同战”。通过检察听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检察开放日”②等形式,把司法公开进行到底,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用各种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正义可触可感可信。为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成立“晨曦未检工作室”③,选派多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探索建立“一站式”取证机制,逐案审查、专人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④“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活动,保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回应绿水青山的民心之盼,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会同各行政主管单位,倾力解决林地、草原、河湖治理难题,持续加大对生态资源的保护力度。防范化解涉企法律风险,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窗口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在多个园区管委会成立“检企共建联系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影响公平营商环境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履职助力脱贫攻坚,选派多名干警下沉驻村,与贫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其他驻村扶贫队,解决了困扰村民多年的“用水难、用电难、出行难”等问题。
二、对标高标准,促进“四大检察”⑤提质增效
(一)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当好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25件495人,批准逮捕257件354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51件843人,提起公诉570件737人。深化与公安机关的制约与配合,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平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舆论民意和量刑宽严的基础上,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⑥,全面落实权利告知、律师在场见证、听取被害人意见等保障机制,该项工作开展以来适用率已达85%以上。
(二)努力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3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5件。通过评查民事执行案款超期发放案件,会同市法院发放案款150余笔,款项172.898万元。
(三)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既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10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4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件、社会治理案件3件。办案过程中,注重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矛盾,主动开展释法说理,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四)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聚焦林地、草原、水域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注重以诉前程序督促自行整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2件,形成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公益保护合力。四年来,我们督促有关部门,查处了部分违法排放污水、堆放建筑垃圾的企业与个体作坊,开展了河湖“清四乱”活动⑦,排查了医疗废物处置问题,没收了非法养殖野生保护动物并交由相关机构妥善合法饲养,等等。用实际行动回应广大群众对绿水青山和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待。
三、改革再深化,凝聚合力重塑理念更迭机制
(一)深化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检察人员明确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逐步推进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等工作,建立起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四等十二级”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完成多批员额内检察官人员的选任工作,努力形成各归其类、各司其职、各行其道的检察人员管理新格局。本着精简、务实、效能的原则,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丰镇市检察院实际情况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部门整合为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3个业务部门,政治部、办公室2个综合部门,以及1个下设机构法警队。
(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准确定位工作、转变办案思维,实现了从捕诉分离到捕诉一体的改革⑧,通过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制度,把好案件关口。依法用好起诉裁量权,多元化处理案件,真正发挥简易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诉讼程序的积极作用。支持干警参与各种培训活动,提高当庭讯问询问、示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和辩论、出庭应变等能力。
(三)深化检察产品供给。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四年来,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35条、公开法律文书45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打造检察宣传优秀产品,立足“两微一端”平台,结合反诈骗宣传、节日节点等制作原创图文、漫画。其中,《战疫不打烊,工作走云端》《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保障民营企业相结合》等文章被高检院下设刊物《方圆》采用、系列科普漫画《当公益诉讼案例遇到清新画风,无处安放的少女心爆棚了》被内蒙古检察院公众号转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做出检察贡献》《以服务保障检察业务发展为导向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实效性》等综合稿件被《乌兰察布检察》刊发,等等。
四、扎实练内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上级院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审议决议和决定。把政治学习与主题党日活动、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态势研判结合起来,引导干警学思践悟,确保有效地以上级决策部署,统一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加大保密培训力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贯彻“严管即厚爱” 的管理理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从检纪律,促进“三个规定”⑨落地见效,通过常态化“红脸出汗”,真正使“制度带电、纪律长牙”,有力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四年,市人民检察院团结协作、砥砺奋进,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新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社会满意度有了新提升。四年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关心、帮助和支持检察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各项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不小的差距,如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监督刚性不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存在短板;法律监督能力与新时代要求还不相适应,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规范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务实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在新发展阶段,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六个一以贯之”为牵引,深化市域社会治理和检察改革。
一是“一以贯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组织好学习、宣传、培训、研讨活动,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贯彻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工作条例,推动中央、自治区、市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在实处。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二是“一以贯之”保安全、护稳定、促公平,营造和谐社会环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整体战、主动仗。依法妥善办理涉疫情、涉民营企业、涉未成年人等敏感案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个人极端犯罪,深入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做实不起诉公开宣告、公开听证、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工作。
三是“一以贯之”贯彻新理念,以有力履职服务经济发展。主动对接产业园区、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等项目部署,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监察、检察衔接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助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创新驱动,对于民营企业人员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
四是“一以贯之”为人民司法,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建设。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儿童的犯罪。深入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探索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深耕厚植民事检察“百宝囊”,让民法典真正成为守护人民权益的法典。
五是“一以贯之”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丰镇建设。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履行好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主导责任。全面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以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为主线,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
六是“一以贯之”抓基层、强基础、提素质,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紧盯“案-件比”⑩,提升办案效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简便可行的考核评价指标,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推进检察工作网、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等信息化建设,用好无人机、远程提讯系统等智能化工具。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抓好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坚持把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贯彻始终,不断打造和锤炼检察队伍。
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将致力于持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司法能力为主线,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展。继续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依法该用尽用、准确规范适用。继续做强民事检察,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加强与人民法院的交流力度,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继续做实行政检察,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以精准化为导向,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继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严格诉前检察建议制发程序,推广圆桌会议、第三方评估、宣告送达、公开听证等公众参与机制。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发出的检察建议,不断丰富新的内在要求,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以公开促公正,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落实“谁司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实现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以及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
三是实现检察管理现代化。强化司法办案廉洁风险防控,动态更新风险点,逐月汇报重大事项并录入专门系统。落实检务督察机制,健全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完善审核案件的范围、程序和责任承担,行使监督管理职责须书面全程留痕。建立司法责任与纪律处分、刑事责任追究衔接机制。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全流程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扩大检务公开范围,推进检务公开与便民服务集约融合,优化门户网站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加强检察新闻宣传,推进检察媒体深度发展,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
各位代表,新阶段,新征程,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忘初心、不负使命,全面履职尽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丰镇、法治丰镇,保障人民幸福生活、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事项,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事项,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②检察开放日:检察机关对外宣传的重要活动形式,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群众走进检察机关,观摩非涉密检察活动为内容的主题宣传活动。
③晨曦未检工作室:“晨曦未检”意在守护充满希望的未成年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用真心和付出感化挽救迷途中的青少年,是落实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的具体体现。
④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专项行动。
⑤四大检察:四大检察以及下文提及的十大业务,是指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以及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控告申诉十大业务。
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⑦河湖“清四乱”活动:水利行业强监督的重要内容,即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是推动治河新模式的具体举措。
⑧捕诉分离到捕诉一体的改革:将一起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统归为同一名检察官办理的工作模式,在该模式下,办案检察官分别承担着审查逮捕案件承办人和公诉人两个角色,且这两个角色是由所办刑事案件串联在一起、前后相衔接的一条完整办案链条。
⑨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两高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旨在建立防止司法干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⑩案-件比:最高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新提出的案件质效评价指标。是指当事人的一个“案子”,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数”之对比,是一组反映办案质效的司法统计新的极简指标。同一个“案子”,在诉讼中生成的“件数”越多,意味着经历的办案环节越多、办理的时间越长,当事人越不满意。也就是说,“案-件比”越小,人民群众尤其是当事人的感受就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