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 镇 市 八 届 人 大 二次会议文件(二十三)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3年1月18日在丰镇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彩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丰镇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①落到实处,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紧扣“质量建设年”②总体要求,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国之大者”,践行检察机关政治责任,推进各项政治任务在检察环节落地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筑牢政治忠诚。坚持读原文,通过开辟内网学习专栏、组织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等重要文件,做到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全覆盖。坚持悟原理,通过邀请二十大代表现场授课、组织观看专题讲座、党组成员轮流上台解读二十大精神等方式,学思践悟,推动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坚持创新学,通过举行升旗仪式、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组织知识测试等一系列活动,掀起二十大精神学习热潮。
践行政治使命,增强大局观念。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实质,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使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及时向市委、人大、市委政法委报告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11件(次)。
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坚定扛起检察职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主动作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我市重点发展领域,特别是食品行业和工业园区,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出台服务措施、开展主题活动,全力保障创业创新、经济发展、生态环保、民生福祉。众志成城投身疫情防控,积极参与联防联控,累计执勤1000余人次,核酸检测6000余人次,参与转运百余人次,在疫情防控大考中谱写丰镇检察人的“战疫篇章”。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干警担任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礼貌制止不良交通行为。
二、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方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践行检察机关职责使命,运用法治力量推进社会治理、维护公平正义。
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依法为企业发展提供平等、全方位的司法保障。检企共建深化履职,真情服务护航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在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设立“检企共建基地”和“检企共建联络点”,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窗口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量身打造”法治宣传特色展板和手册。跳出传统书面审查,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实地查看涉企案件现场,面对面与企业负责人、涉案当事人沟通,充分交流案情细节,为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准确把握案件定性提供思路和依据。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情理与法律融通,出台《丰镇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意见》,明确涉企案件办理标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生产发展,慎重适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依法作出宽缓处理决定,对3起涉企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1起案件正在进行企业合规性审查。
倾听群众心声,讲好检察故事。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彰显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凝心聚力保维稳,为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积极开展信访维稳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共接收群众来电、来访17件,均做到7日内受理,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息诉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压实首办责任,检察长包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主持公开听证3次,带头办理案件4件,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传播检察好声音,打造检察宣传优秀产品,立足“两微一端”平台,积极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反养老诈骗、反有组织犯罪等,制作原创图文、漫画三十余篇,发布简报信息百余篇,其中《为企业“把脉开方”,检企同商共建惠商、暖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十余篇文章被自治区检察院和各级官方媒体转载。
三、始终坚持深耕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对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践行法律监督机关使命宗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能动履行职责,做优刑事检察。依法履行立案、侦查、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加强“平安丰镇”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1件49人,批准、决定逮捕30件33人;受理审查起诉173件205人,提起公诉130件173人。加强司法理念转变,践行少捕慎诉慎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③案件156件201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15人,不起诉68人,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提前介入批捕案件4件、公诉案件7件,监督立案1件1人、撤案1件1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规范刑罚执行和监管。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2人,纠正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违法违规2件。加强与监察委员会衔接,坚决打击职务犯罪。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法定职责,共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起诉4件4人。
践行为民宗旨,做强民事检察。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法律监督切入点,一方面,与法院积极沟通联系,争取法院的理解配合,提高检察建议的精准性;另一方面,开展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促成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和解,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5份,开展民事调解、民事执行和解工作3件,办理民事案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督促发放执行案款50余万元。
聚焦社会治理,做实行政检察。围绕促进依法行政目标,加强对行政裁判结果、行政审判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行政审判监督案件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2件。针对交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探索建立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机制。
立足公共利益,做深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与相关职能部门达成工作共识、形成合作机制,经常性地召开联席会议、共享信息资源。会同河湖管理、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等部门,开展了“河道专项巡查”、“加油站、加气站安全检查”、“长城遗址保护”等专项活动,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件。在督促整改上下功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2份,督促恢复被破坏耕地100余亩,完善加油站散装汽油实名登记系统,有效净化产业园区空气质量,形成了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公益保护合力。
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检察机关责任担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狠抓业务工作,用数据赋能检察办案。紧紧锚定“质量建设年”目标任务,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⑤的“指挥棒”作用,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建立“自查与初审相结合”机制,每月召开业务数据通报会,全方位“体检”案件办理情况。采取“案管部门+检察官”把关模式,有效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助推各项业务评价指标向好向优发展。秉持“监督与办案相统一”理念,在市公安局的支持配合下,实质化运行侦查与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每周三天派出干警进行轮值,将受案、破案、办案过程纳入监督视野,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充分保障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通过为期一年的努力,丰镇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排名在全区110个基层院中实现从落后地位到迈入全区第5名先进行列的跨越式发展。
保障人民利益,用真情赋能检察办案。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1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不捕不诉,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人生“正轨”;对1起家庭暴力案件深入走访,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悉心疏导,最终使违法行为人真诚悔悟;主动摸排救助案源线索,竭力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出救助金11万元。
深化基础建设,用科技赋能检察办案。主动融入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化改革潮流,统筹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坚持科技强检,培育专业型、技术型人才,做好基础网络维护、会议保障以及网络安全防护,用好政法业务协同平台,实现跨部门送案“零时差”、全流程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满足检察官办案和管理需求。强化硬件保障,对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发挥无人机等科技产品的取证优势,提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摸排能力。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们用心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总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发挥比学赶超的激励带动作用。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主轴主线,加强对干警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干警综合能力。向理论学习要战斗力,坚持需求导向,认真参加内蒙古干部网络培训学院、中检网院等网络培训班,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多次选派干警前往乌兰察布市检察院跟班学习,以“传导式”教学方式使受训干警走上讲台,全面提升队伍业务水平。向业务实训要战斗力,发扬“传帮带”精神,按需组织研讨活动、“圆桌会议”,交流工作心得、分享办案经验,提升检察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热情。在乌兰察布市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2名干警荣获业务标兵、优秀办案奖、优秀论文奖等荣誉。
发挥作风建设的清风肃纪作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抓紧抓实内部监督管理。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新制定、修订工作制度、机制22个,涉及利民措施、政治学习、财务管理、日常考勤、信息宣传等方方面面。丰富检务督察手段,依托业务数据日常评查、控告申诉线索移送等方式延伸管理触角,对日常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并以检察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开展部门和个人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推动立行立改、抓源治本。严格落实“三个规定”⑥,逐月排查全院干警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察干警及时上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院领导带头填报过问情况17件(次)。
发挥民主监督的约束保障作用。着力健全“阳光检察”运行模式,让检察工作更公开、更透明、更便民。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以检察开放日、座谈交流、主动征求意见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实效性。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群众代表23条书面意见和口头建议,完成率达100%。积极借助“外脑”辅助办案,聘任25位社会各专业领域人士以及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群众担任检察听证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提高法律文书公开质量,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程序性信息196条、公开法律文书32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丰镇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热忱关心。在此,我代表丰镇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各级党委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司法理念转变还不到位,检察工作的系统性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优质检察产品的供给还不充足,检察服务保障机制、方法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对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法律监督和检察履职综合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对标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的第一年,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继续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作为主线,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提质争优。
一是聚焦政治引领。坚守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持续强化党的建设和党的理论武装,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保持检察机关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二是聚焦服务大局。坚决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定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发扬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品牌优势,创新更多、更实的履职方法和途径,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更优效果,逐步形成法治立检、推动治理的思维方式。
三是聚焦履职担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特别是要紧紧依靠党委开展法律监督,把法律的刚性规定与司法实践的灵活方式结合起来,坚持法治原则,展现检察担当。巩固完善“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基本布局,进一步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色的试金石,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认可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是聚焦队伍建设。围绕“四化”⑦检察队伍的要求,全面抓好政治引领、素能提升和正风肃纪工作,锻造全面过硬的检察队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各位代表!风正扬帆正当时,奋楫争先谱新篇。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的决议,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毅前行,为加快建设平安丰镇、法治丰镇、绿色丰镇贡献检察力量。
附: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年6月15日颁布,首次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确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就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作出5大方面19项部署。
②“质量建设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把2022年作为“质量建设年”,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④确定刑量刑建议:指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同时,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向审判机关提出对被告人适用具体刑罚的意见。
⑤案件质量评价指标:2020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以“案-件比”等数据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指标共60项,涵盖主要案件类型、主要诉讼流程以及立案侦查、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工作。
⑥“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两高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旨在建立防止司法干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⑦“四化”队伍建设:即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