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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载 精神信仰励我前行
时间:2015-0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岁月蹉跎、时光荏苒,从初考入检察机关的青涩中一路走来,已有17个年头。十七载的检察生活里,我崇敬风趣、平和,在谈笑风生中化解社会矛盾的检察官;更敬仰睿智、果感,直击贪腐的铮铮硬汉。我感恩巾帼不让须眉,在检察战场上维护公平、捍卫正义的铿锵玫瑰,为我坚定职业的信念;更感激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与对人民的忠诚,执法如山、情系百姓、兢兢业业、无私无畏的身边战友们,用言传身教为我树起追求的航标……我想也正是这一批批不同年龄、不同民族与不同性格的新、老检察官们,抱着对检察事业共同的追求,用不同的行为方式和共同的执法理念铸就了今天,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在“总结历史、立足现在、着眼未来”的基础上提炼出——“知难而进、自强不息、允公允能、激浊扬清”的兴安检察精神。

  作为兴安检察人,我为之振奋、更深感荣幸——因为我工作在一个敬业奉献、公正廉洁;在困难面前,不卑不亢、团结一心、自强不息的优秀团队里。又深知作为兴安检察人,我们每个人都肩负着 “运用法律监督之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以已之行,弘扬、传承兴安检察精神”之使命。而要更好的完成这一使命——最为重要的就是立足本职、尽心尽责。

  责任到此,请勿推辞! 作为兴安检察人,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牢牢记住 “法律监督,是我的本职!”既然选择了检察职业,选择各自的岗位,就必须接受它的全部,而不仅仅是享受检察官带给我们的光环与利益;就算是面对委屈和责骂,那也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不忘记工作赋予我们的荣誉,不忘记我们的责任与使命——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当我们试图以种种借口来为自己开脱时,就让我们用这句话来唤醒自己:“法律监督,是我的本职!”就让我们用“知难而进、自强不息、允公允能、激浊扬清”这一崇高的检察追求,勉励自己。

  立足本职、尽心尽责,需要我们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需要我们有崇高、强大的精神追求做支撑——试想:一个为了“私利和工资”而工作的人与一个为了“信仰和事业”而工作的人,所产生的“工作效能”能够同日而语吗?检察事业与检察精神就好比必需有思想铸就我们的躯体一样——若无思想,那人与行尸走肉何异?

  古人云:人心若齐,泰山可移!兴安检察精神是凝聚人心、催人奋进的号角——每一个体对本职的精准完成,必然推动整体工作的有效提升。愿我们的兴安检察事业,在兴安检察人的共同精神追求中——激浊气,促社会风清气正;扬正义,推事业万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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