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首 页      |      检察要闻      |      本院动态      |      通知通告      |      案件聚焦      |      检察风采      |      检察文化      |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案件信息公开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乌兰察布市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
工作报告
预决算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监督与和解并行 民行检察赢得荣誉
时间:2018-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1月2日,是全体公职人员新的一年第一天上班的日子,上午九点多,丰镇市检察院办公大楼门前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他们是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39名监督申请人,此时此刻他们怀着内心的喜悦和激动的心情,高举着向丰镇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敬赠的锦旗,他们的到来为丰镇市检察院带来了荣誉,也带来了39名人民群众的肯定与认可。

  2017年7月份,这39名群众以监督申请人的身份走进了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对丰镇市法院的执行活动申请检察监督,他们是丰镇市一个建筑楼盘“富邦现代城”的商铺业主,2012年与内蒙古富邦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铺买卖合同,合同到期后富邦公司违约,没有按期交付商铺,39名商铺业主向丰镇市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丰镇市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判决富邦公司退赔39名业主的购房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判决生效后,39名商铺业主向丰镇市法院申请执行,在丰镇市法院执行阶段,认为执行活动违法向丰镇市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在此期间39名商铺业主也采取了一系列上访请愿活动,引起了丰镇市委、政府部门高度重视。

  丰镇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通过对法院执行案卷进行调卷审查以及对相关证据材料的取证工作,认为丰镇市法院的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向丰镇市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并且在实际的执行程序中丰镇市检察院适当的提出了执行和解的建议,最终为39名富邦商铺业主维护了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切实的履行了检察机关民行检察的监督职能,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群众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丰镇市迎宾大街     邮编:012100
联系电话:0474-3261583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