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啊,解决了我们家的大难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当事人白某飞委托其亲属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小龙与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卢江海的手中,并对丰镇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行政办案团队表达由衷的谢意。

事情回到2023年9月份,白某飞走进了丰镇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讲述了他的经历:白某飞和陈某丽于2007年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子,后陈某丽于2013年离家出走杳无音讯,十年来白某飞多方打探寻找陈某丽想与其解除婚姻关系,再次组建新的家庭。后白某飞向丰镇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知其配偶陈某丽结婚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系冒用他人,故法院无法受理并进行送达;白某飞去丰镇市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民政部门也答复其没有合法的依据进行撤销;白某飞又提起行政诉讼,因超过起诉期限被法院裁定不予立案。其多次在民政部门和人民法院辗转均未能解除和陈某丽的婚姻关系,因无法通过诉讼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只能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在初步了解情况后,检察官邓小龙和他的办案团队立即去民政部门和公安户籍部门调取了白某飞和陈某丽的结婚登记信息和陈某丽的个人身份信息,并先后去山西右玉、河北廊坊等地进行调查取证。调查了解到陈某丽于2005年已经变更了身份证号码,2007年与白某飞在结婚登记时使用变更前虚假的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办理了婚姻登记。后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阐述案件相关情况,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参会人员意见,后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本院检委会,检委会决议向丰镇市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最终民政部门依法撤销了白某飞和陈某丽的结婚登记,维护了白某飞的合法权益。当事人白某飞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检察院,案结后满心欢喜的和办案人员告别,其直白的说检察官为其解开了十多年的心结,其欢愉的心情溢于言表。
小小的一面锦旗,其背后却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与感激,也是检察司法为民的缩影。今后,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注重人性化办案理念,让司法有温度,将法、理、情融为一体,达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