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用钱不是盗伐林木的借口
临汾尧都:“依法严惩+源头预防”筑牢森林生态屏障
“要不是没有别的营生,家里又急需用钱,我也不会再动歪念。”面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乔某道出了内心的无奈与愧疚,也为自己两次触碰法律红线、盗伐国有林木的行为感到深深懊悔。
2025年3月,公安机关在侦办刘某非法收购盗伐林木案时,层层深挖,发现刘某曾多次从乔某处收购盗伐的橿子木,由此牵出乔某盗伐的线索。经查,2022年至2023年间,乔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多次进入国有林区盗伐橿子木并出售给非法烧炭人员。针对盗伐橿子木已用于烧炭、实物灭失的难点,尧都区检察院依法引导侦查,创新采取用交易数据换算立木蓄积的认定方法,有效破解取证难题。经鉴定,乔某盗伐的橿子木立木蓄积量为20.21立方米,非法获利1.7万余元。办案人员还发现,乔某并非初犯。早在2012年,他就曾因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25年12月17日,该案被移送至尧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全面核查案件事实、固定核心证据,依法准确认定立木蓄积与违法所得。但同时,他们也发现了乔某家庭经济困难的事实:他的母亲瘫痪在床需长期照料,两名子女在读大学,全家仅靠务农维持生计,无稳定的增收渠道。尧都区检察院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乔某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今年3月13日,综合考量乔某犯罪事实与情节,尧都区检察院以涉嫌盗伐林木罪对乔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公开审理,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及量刑建议,以盗伐林木罪判处乔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25年以来,尧都区检察院持续加大对涉林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办理涉林案件60余件。由于此类案件多发生于国有林区周边,涉案人员多为文化水平不高、法治意识淡薄、缺乏稳定收入和专业技能的群众,同时,在办案中发现山区橿子木保护力度不足、非法烧炭监管缺位、群众法治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该院日前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强化林区巡查管控、深化重点人群普法宣传、健全联动防控机制等,推动形成依法严惩、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切实筑牢森林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