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工作人员,我收到推送的卷宗了,实在太方便了,不仅成本低,而且效率高。”近日,丰镇市检察院在对预约阅卷律师进行电话回访时,王律师在回访电话中如是说。

“在接到王律师的预约阅卷申请电话时,我们案管部门工作人员就主动告知律师可以通过12309检察网进行互联网阅卷,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耐心向其说明了申请互联网阅卷的具体操作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积极指导王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提出阅卷申请”。随后丰镇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人员第一时间对律师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与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双审核”后同意了其互联网阅卷申请。当日即通过检察机关办案系统将该案的电子卷宗推送至王律师的“12309”个人账号上。
不仅如此,案管工作人员还对王律师进行电话回访,询问其对此次互联网阅卷是否满意。“简直太方便了,我对你们的阅卷服务非常满意。”王律师高兴地说。
近年来,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及律师执业权利,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丰镇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的工作部署,案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每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及时处理网上阅卷申请,当日申请,当日审核。让律师从现场阅卷升级为“直接网上阅卷”和“跨省阅卷”,律师“零距离”阅卷成为现实。今年以来,已经顺利完成4人(次)律师互联网阅卷申请,获得了被接待律师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宣传推广互联网阅卷服务,持续做优做实网上阅卷、跨省阅卷等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律师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