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统一受理和分流各类案件,编发文号,进行备案管理;负责法律文书管理,实施办案流程监管;经检察长批准,对当事人、委托律师及相关部门有异议的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等案件进行审查、督查,对执法办案质量进行评查、检查;负责本院检察业务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对本院业务数据统计、分析、通报;负责对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管理和处理的监督;负责对检察长批示案件进行交办、督办及备案管理;负责接待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负责对检察机关办案环节的羁押期限进行监督。
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依法查办检察机关管 辖的刑事申诉案件;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综合反映控告、举报、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情况;负责行使被害人救助和举报奖励工作。
负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和对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对超期羁押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员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的侦查工作和其他自侦案件立案前调查工作的指导。
分管领导:刘滨(16647469923)
部门检察官:丁毅(16647469962)、王丽莎(1664746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