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0月20日向国家邮政局发出的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在办理胡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过程中,承办人发现胡某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零售许可证,从2021年7月份至2023年3月份期间通过快递寄递的方式从网上购进红双喜、中华等品牌的卷烟,之后通过微信销售,累计销售金额达6万余元。胡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及时向丰镇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提高发现管制刀具、麻精药品等禁止寄递物品的警觉性和防范意识,如发现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职能部门报告。丰镇市邮政业安全中心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寄递企业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达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
下一步,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溯源治理,加强检企联系,助力寄递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推动构建寄递安全的综合治理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