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丰镇市检察院召开“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座谈会,邀请数十位企业负责人走进检察机关,共同探讨构建“检察+企业”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模式。会议由丰镇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刘滨主持,乌兰察布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平,丰镇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彩霞,以及市工商联主席张志军、市红十字会会长韩建国等人出席会议。
会上,刘彩霞检察长介绍了丰镇市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她指出:近年来,丰镇市检察院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内外资源、拓宽救助渠道,对刑事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属,特别是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等弱势群体精准开展救助,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和检察温情。当前,运行“检察+企业”国家司法救助新模式,是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适时引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此项工作,将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为多方参与的“大合唱”,能够有力弥补司法救助金缺口,切实提升司法救助质效。
之后,丰镇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王丽莎主任宣读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乌兰察布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丰镇市人民检察院、丰镇市工商联关于鼓励企业参加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慈善捐赠的倡议书》,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参与国家司法救助的重要意义、具体流程和工作机制。
乌兰察布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平指出:要强化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双向衔接,引导爱心企业共同参与司法救助工作,扩大司法救助资金池,凝聚社会公益保护合力,构建国家司法救助共同体新格局。市工商联主席张志军、市红十字会会长韩建国在会议上表示:探索实践“检察+企业”联合救助模式,不断挖掘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弥补资金缺口,能够多方面、多层次满足更多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需求。
会议最后,刘彩霞检察长、韩建国会长分别代表丰镇市检察院和丰镇市红十字会,签署了《关于设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的协议》,对资金来源、使用途径、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事项及时公开,确保募捐款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与会企业积极响应、踊跃捐款,签署了《爱心企业参与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意向书》。
企业捐助是国家司法救助基金的有益补充,既是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的参与途径,也是检察机关提升救助实效的必由之路,更是一项惠民生、暖民心的重要举措。今后,丰镇市检察院将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与本地企业密切协作,依法及时开展精准救助、精心帮扶,努力探索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依法能动履职,严格把握救助程序和标准,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做到应救尽救,帮助困难家庭摆脱困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