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伤害,为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筑牢防性侵的保护墙,丰镇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丰镇市教育体育局、明珠社区、乌兰察布市公益促进会在丰镇市实验中学开展了“预防未成年性侵、护佑未成年成长”法治进校园活动。

王敏副检察长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对未成年人负有的保护职责,尤其是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监护人应当响应“依法带娃”的号召,在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的同时,要格外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性侵害吗?”“遇到危险时,你们有什么应对方法?”未检检察人员通过和孩子们互动引入活动的主题,通过图片展示、案例讲解等形式讲解了什么是性侵害、性侵害的表现形式以及如何防范和应对,在交流互动中,同学们学会了在生活中要时刻保持警觉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性侵害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预防性侵、保护自己的身体是未成年人不可或缺的一课,下一步,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协同发力,与社会各方一起呵护幼苗,守护青春,努力把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