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截止2020年末共有编制数为42人,实有人数36人,其中占政法编制人员34人(其中有6人为法警),事业人员2人。实有退休人员30人。
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
我院无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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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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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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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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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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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预算安排总收入为1051.6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安排 1051.6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基本支出安排681.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7.44万元,用以保障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 94.5万元。项目支出354万元,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15.69万元。。
2020年总支出为1043.65 万元,行政运行558.9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为364.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5.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32万元,住房公积金25.25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159.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59.6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159.6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30.11万元,下降31.40%;支出总计减少530.11万元,下降31.4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补发2017年-2019年的绩效;二是2019年补缴2014年10月-2018年的养老保险;三是2019年偿还债务,所以2019年的支出较多。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5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3.65万元,占90.00%;其他收入115.97万元,占1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5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92万元,占68.00%;项目支出370.70万元,占32.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43.6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043.6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84.71万元,下降31.70%;支出减少484.71万元,下降31.7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补发2017年-2019年的绩效;二是2019年补缴2014年10月-2018年的养老保险;三是2019年偿还债务,所以2019年的支出较多。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4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89万元,占65.00%;项目支出364.76万元,占35.0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8.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减少395.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补发2017年-2019年的绩效;二是2019年补缴2014年10月-2018年的养老保险;公用经费91.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维修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较上年减少11.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实有人数较2019年较少2人,相对应的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9.13万元,完成预算的6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预算的57.2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98.1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2020年因疫情影响,因外出公出减少;二是单位在2019年11月建立了职工食堂,公务接待相应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1万元,占83.70%;公务接待费支出3.12万元,占16.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01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料、保险和维修,车均运维费1.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0.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影响,因外出公出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1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12万元,接待62批次,共接待62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上级领导;二是联席会议;三是同级单位互查对查。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2019年11月建立了职工食堂,公务接待相应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3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项目能够按照预算编制的绩效目标进行管理,总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为打击犯罪、创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提供了保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 业务装备经费”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6万元,执行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受理案件371余件,结案率≥90%,受理案件后平均45天内审结,人均办案成本≦0.5万元,办案达到的经济效益≥90%,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35%,办案产生的环境效益≥98%,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1年,人民群众对办案的满意度≥98%,达到年初绩效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定值与实际偏差大,个别绩效指标设定不具体、不全面,实际考核指标值不准确,绩效考核指标和部门考核未挂钩,效果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本年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项目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对执行中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形成制度,加大绩效考核项目的执行效果检查,发挥更大的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巩跇 18647401333
|
主管部门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76万元
|
76万元
|
10
|
1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76万元
|
76万元
|
-10
|
100%
|
10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较好
|
保障各部门办案费用充足,按进度完成办案数,提高办案质量。
|
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办案数量
|
10
|
≥300件
|
371件
|
10
|
|
质量指标
|
办结率
|
10
|
≥90%
|
90%
|
10
|
|
时效指标
|
办案效率
|
10
|
≤45天
|
≤45天
|
10
|
|
成本指标
|
办案成本
|
10
|
≤0.5万元/件
|
≤0.5万元/件
|
10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办案达到的经济效益
|
10
|
≥90%
|
9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
10
|
≥35%
|
35%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生态效益
|
10
|
≥98%
|
98%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办案产生的连续性
|
10
|
≥1年
|
1年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办案的满意度
|
10
|
≥98%
|
98%
|
10
|
|
总分
|
100
|
|
|
|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7.00万元,执行数为3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装备采购数量与年初计划采购数量完成率100%,购置的各类装备是通用设备及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装备验收合格率100%,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100%,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5%,装备支出全年支出进度100%,产生的社会效益≥98%,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5%,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时间≥8年,干警满意度≥98%,达到年初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定值与实际偏差大,生态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的效果还达不到较高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本年项目考核存在的问题,完善资产采购程序,与业务部门多沟通,设定符合实际的绩效指标,调整指标值更加切合实际。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巩跇 18647401333
|
主管部门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37万元
|
37万元
|
10
|
1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37万元
|
37万元
|
5
|
100%
|
5
|
其他资金
|
|
|
5
|
100%
|
5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较好
|
保障各部门办案装备配备,提高办案质量,完善了基层检察院的相关设施建设,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
|
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装备采购数量
|
10
|
=10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
|
装备验收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
10
|
=10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
10
|
=100%
|
100%
|
10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
10
|
=10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产生的社会效益
|
10
|
≥98
|
98%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业务装备产生的生态效益
|
10
|
≤5%
|
5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
10
|
≥8年
|
8年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业务装备满意度
|
10
|
≥98%
|
98%
|
10
|
|
总分
|
100
|
|
|
|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执行数为88.54万元,完成预算的8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受理案件371余件,结案率≥85%,受理案件后平均45天内审结,人均办案成本≦0.5万元,办案达到的经济效益≥90%,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90%,办案产生的环境效益≥80%,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1年,人民群众对办案的满意度≥97%,达到年初绩效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尚不完善,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存在难以理解,不知道怎么应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项目指标设置,实现绩效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监督 ,提高考核评价的效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
项目名称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巩跇 18647401333
|
主管部门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02万元
|
88.54万元
|
10
|
86.8%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2万元
|
88.54万元
|
10
|
86.8%
|
10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较好
|
招录的书记员,可以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时间。
|
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案件受理数量
|
10
|
≥300件
|
371件
|
10
|
|
质量指标
|
结案率
|
10
|
≥85%
|
85%
|
10
|
|
时效指标
|
平均案件时间
|
10
|
≤45天
|
≤45天
|
10
|
|
成本指标
|
办案成本
|
10
|
≤0.5万元/件
|
≤0.5万元/件
|
10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办案达到的经济效益
|
10
|
≥90%
|
9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
10
|
≥90%
|
9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生态效益
|
10
|
≥80%
|
8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办案产生的连续性
|
10
|
≥1年
|
1年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办案的满意度
|
10
|
≥97%
|
97%
|
10
|
|
总分
|
100
|
|
|
|
4.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5.69万元,执行数为15.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受理案件371余件,结案率≥99%,受理案件后平均1月内审结,人均办案成本≦0.5万元,办案达到的经济效益≥90%,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35%,办案产生的环境效益≥98%,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1年,人民群众对办案的满意度≥99%,达到年初绩效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定值与实际偏差大,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的效果还达不到较高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定值与实际偏差大,个别指标项目设定不具体、不全面,实际考核指标值不准确,绩效考核指标和部门考核未挂钩,效果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与业务工作相紧密结合,预算绩效与业务工作考核挂钩,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
项目名称
|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巩跇 18647401333
|
主管部门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5.69万元
|
15.69万元
|
10
|
1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5.69万元
|
15.69万元
|
-10
|
100%
|
10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较好
|
保障各部门办案费用充足,按进度完成办案数,提高办案质量。
|
较好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各类案件办理数量
|
10
|
≥360件
|
371件
|
10
|
|
质量指标
|
各类案件结案率
|
10
|
≥99%
|
99%
|
10
|
|
时效指标
|
平均案件办理时限
|
10
|
≥1月
|
1月
|
10
|
|
成本指标
|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
10
|
≤0.5万元/件
|
≤0.5万元/件
|
10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办案达到的经济效益
|
10
|
≥90%
|
9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
10
|
≥35%
|
35%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生态效益
|
10
|
≥98%
|
98%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办案产生的连续性
|
10
|
≥1年
|
1年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办案的满意度
|
10
|
≥99%
|
99%
|
10
|
|
总分
|
100
|
|
|
|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46万元,比2019年减少1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维修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主要原因是:2020年实有人数较2019年较少2人,相对应的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主要用于:上交5辆,丢失1辆,无牌照1辆,这7辆车公改后未做账务处理,其余5辆在编,用于外出办案;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其他检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利琴 联系电话:0474-3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