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下设机构1个:司法警察大队。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丰镇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
行政单位 |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做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5件103人、审查起诉案件155件202人。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办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合力推进清廉建设。全面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能力现代化水平,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4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件、
民事诉讼监督精准推进。牢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1件,已发出检察建议。
行政检察监督全面做实。构建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多元监督格局,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8件,终结审查19件,发出检察意见9份。
公益诉讼检察成效凸显。摸排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3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已收到回复14件,其余未到回复期;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发出公告7件;制发公益诉讼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均收到回复;落实和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建立的跨区域河流与长城保护机制,举办线索移送座谈会1次、共享案件线索1条,组织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回头看”专项活动1次,联合开展长城保护巡查工作2次。
推动监督工作质效提升。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6件;依法办理各阶段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件,对不符合变更执行条件的1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1件(次),均得到采纳;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对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次)。
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打造“检小妮”未检宣传形象,推出《检察青年说之检小妮对话六个小树洞》《检小妮普法微课堂》系列普法栏目。在各类节日、寒暑假、开学季等特殊时间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开学第一课”等普法宣传活动,10名法治副校长入校履职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0余次覆盖万余人次。
努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运用检察力量护航企业发展,为企业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综合运用“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等多种方式实现案件高质效办理,释放“检企共建基地”效能,围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主题进行法治宣讲和座谈,从检察机关职能切入,详细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为企业如何预防犯罪给出切实可行的应对建议。
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41件,日常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上百次,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按照“能用尽用、应救尽救”原则,更加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共1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
致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创立“绿卿书社”检察品牌,为检察人员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培训活动,每周召开1次集体学习活动和1次个人自学;和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合作机制,和市人民法院签订《业务骨干互派挂职交流合作协议》;坚持以赛代练、以赛促学,一位检察人员在全自治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荣誉。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286.7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8.67万元,增长5.64%,变动原因:我院2024年有新招录公务员3人,且年中有追加项目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2.96万元,下降 3.9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286.7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286.7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2.96万元,下降3.95%,变动原因:2023年追加了项目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1286.7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286.7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2.96万元,下降3.95%,变动原因:2023年追加了项目经费。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286.78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47万元,占93.6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82.31万元,占6.4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286.78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903.78万元,占70.24%;
本年项目支出383.00万元,占29.7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1204.4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64万元,下降1.12%,变动原因:人员经费有部分未支出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6.62万元,下降4.49%,变动原因:人员经费有部分未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04.47万元。与年初预算 1218.1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053.8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8.49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37.34万元,支出决算72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有部分未支出减少。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98万元,决算支出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2024年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51.4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6.7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2.15万元,支出决算4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属于正常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6.07万元,支出决算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退休3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36.5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8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5.58万元,支出决算3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社保基数上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3.81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调剂为行政单位医疗。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62.6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53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5.16万元,支出决算6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属于正常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71.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75.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9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333.00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241.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资本性支出92.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47.15万元,支出决算 47.1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47.15万元,支出决算 47.1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47.15万元,支出决算 47.15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全部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47.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7.15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7.1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7.19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 辆,开支内容:购置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4.69万元,增长117.48%,变动原因:本年购置车辆为执法执勤用车标准为25万元,2023年购置应急机要通信车标准为12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9.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03万元,下降4.91%,变动原因:购置新车减少维修费,且应急机要通信车为新能源车,减少了燃料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17万元,下降10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95.6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60万元,增长0.63%,变动原因:属于正常变动。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95.6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60万元,增长0.63%,变动原因:属于正常变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9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3.8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43万元,执行数为241万元,完成预算的99.1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各部门的办案费用按上级院的考核要求进度完成办案数,办案质量。在保障办案率的前提下,提升办案质量。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2.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后续我单位将继续做好办案(业务)费的项目实施。继续由财务室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办案(业务)费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对于各个部门所报销的办公费报销单及采购部门对单位所需的采购报销单进行严格审核,具体继续由财务室负责 办案(业务)费的支出工作,确保办案(业务)费的使用规范、效益、安全,做到报账项目资金精准发放,更好的服务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工作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203.00 |
243.00 |
241 |
10 |
99.18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3.00 |
243.00 |
241 |
—— |
99.18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各部门的办案费用按上级院的考核要求进度完成办案数,办案质量。在保障办案率的前提下,提升办案质量。 |
保障各部门的办案费用按上级院的考核要求进度完成办案数,办案质量。在保障办案率的前提下,提升办案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案件受理情况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0 |
502.00 |
件 |
4 |
4 |
|
|
培训人次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5 |
20.00 |
人 |
4 |
4 |
|
|
维修办公大楼项目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 |
8.00 |
件 |
4 |
4 |
|
|
印刷宣传册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00 |
6000.00 |
册 |
3 |
3 |
|
|
质量指标 |
维修设施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00 |
% |
3 |
3 |
|
|
案件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5 |
96.00 |
% |
3 |
3 |
|
|
年度审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96.00 |
% |
3 |
3 |
|
|
培训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00 |
% |
3 |
3 |
|
|
印刷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00 |
% |
3 |
3 |
|
|
时效指标 |
法定审限内结案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0 |
30.00 |
工作日 |
2.5 |
2.5 |
|
|
培训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 |
5.00 |
天 |
2.5 |
2.5 |
|
|
宣传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 |
1.00 |
月 |
2.5 |
2.5 |
|
|
设施维修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 |
8.00 |
月 |
2.5 |
2.5 |
|
|
成本指标 |
培训人均支出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00 |
200.00 |
元/天 |
2.5 |
2.5 |
|
|
办案平均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44 |
0.44 |
万元 |
2.5 |
2.5 |
|
|
设施维修总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5 |
30.00 |
万元 |
2.5 |
2.5 |
|
|
印刷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0 |
20.00 |
元/册 |
2.5 |
2.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办案人员能力 |
定性 |
|
提高 |
提高 |
|
10 |
10 |
|
|
改善所辖地区法制环境 |
定性 |
|
提高 |
提高 |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维护法制的可持续性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案件当事人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9.00 |
%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92万元,执行数为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单位配备的打印机、扫描仪和高拍仪全部国产化,保障本部门检察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各种办案设备的购置及升级,确保检察职能正常发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2.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后续我单位将继续做好“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的项目实施。继续由财务室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具体继续由财务室负责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的检察办公设备采购工作,确保“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的使用规范、效益、安全,做到报账项目资金精准发放,更好的服务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工作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92 |
92 |
92 |
10 |
1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92 |
92 |
92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全年预计采购装备30台/件/套以上,装备合格率100%,使用干警对装备保障满意度达90%以上,保障本部门检察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各种办案设备的购置及升级,确保检察职能正常发挥。 |
按照上级要求,单位配备的打印机、扫描仪和高拍仪全部国产化。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通过采购平台采购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5 |
50.00 |
台/件 |
5 |
5 |
|
装备采购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50.00 |
台/件/套 |
5 |
5 |
|
合同订立个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20.00 |
个 |
5 |
5 |
|
质量指标 |
装备购置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00 |
% |
10 |
10 |
|
政府采购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0 |
90.00 |
% |
5 |
5 |
|
时效指标 |
装备采购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5 |
10.00 |
天 |
5 |
5 |
|
合同支付不及时性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0 |
10.00 |
天 |
5 |
5 |
|
成本指标 |
合同订立金额 |
反向 |
小于等于 |
75 |
50.00 |
万元 |
5 |
5 |
|
装备采购支出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95 |
92.00 |
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民检察院业务能力 |
定性 |
|
提高 |
提高 |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的标准化规范化配置 |
定性 |
|
提高 |
提高 |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对装备保障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9.0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00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杨 联系电话:0474-3251023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公开表.xlsx